问题 | 普通累犯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次犯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是指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特殊累犯则指因犯特定罪受过刑罚后,再次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在刚刚服完刑,还没有到达五年的时候又犯了新的罪名,这个情况会构成累犯。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拓展延伸 普通累犯的基本类型及其法律后果 普通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的行为。根据犯罪的性质和犯罪法定刑的限制,普通累犯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同一罪名多次犯罪、同一罪名不同方式多次犯罪和多罪名多次犯罪。对于普通累犯,法律后果严重。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同一罪名多次犯罪的普通累犯,法庭会依法加重刑罚;对于同一罪名不同方式多次犯罪的普通累犯,法庭会按照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分别处罚;对于多罪名多次犯罪的普通累犯,法庭会分别判决并累积刑罚。因此,普通累犯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严格依法惩处,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结语 累犯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意义。一般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则指因受过刑罚处罚而再次犯特定罪名的犯罪分子。普通累犯包括同一罪名多次犯罪、同一罪名不同方式多次犯罪和多罪名多次犯罪。对于普通累犯,法律后果严重,法庭会根据情况加重刑罚或分别处罚。因此,对普通累犯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和严格依法惩处,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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