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庭公告,就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公开开庭审判的案件,先期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姓名(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在诉讼过程中,公开开庭审理是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措施,按照我国《刑诉法》和《民诉法》的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审理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 开庭公告,正是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活动的一种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