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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局能处理劳动争议吗?
释义
    司法局一般不能处理劳动争议,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劳动争议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可以处理劳动争议的是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等机关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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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