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儿不养老人儿媳可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委托他人起诉,要求履行义务。委托人可选择律师、亲属、工作人员或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分析 女儿不养老人儿媳可以起诉。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如果子女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起诉,让其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拓展延伸 老人被儿子儿媳不赡养,如何维护老人的权益? 当老人被儿子和儿媳不赡养时,维护老人的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合法措施。首先,老人可以与儿子和儿媳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期望,希望得到儿子和儿媳的关心和照顾。如果沟通无果,老人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其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和儿媳履行赡养义务。同时,老人也可以向社区、民政部门或老年维权组织求助,寻求帮助和支持。此外,老人还可以制定遗嘱,明确自己的财产继承意愿,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最重要的是,老人要保持坚强的心态,不放弃争取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寻求家人或社会资源的支持,共同维护老人的权益。 结语 女儿不养老人儿媳可以起诉,维护老人权益需采取合法措施。沟通无果后,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权益保护。老人可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赡养义务。求助社区、民政部门或老年维权组织争取支持。制定遗嘱明确财产继承意愿,保护权益。保持坚强心态,争取家人和社会资源支持,共同维护老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