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应该承担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房屋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则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用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来承担。因为承租人装修是处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而且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是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用的。2、出租人同意装修的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修复的费用。若无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费用,只能承租人自行承担。另外,主体结构的装修归出租人,附属设施老化的归出租人。屋内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应该怎么算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部分,如果是经出租人同意而装修,并且由承租人支付费用的,该部分价值或收益属于承租人;如果是由出租人支付费用的,该部分价值或收益属于出租人;如果是承租人擅自装修的,出租人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谁应该承担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维修责任在一般情形下,由出租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能够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能够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七百一十三条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的部分应该怎么算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的部分计算方式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用补偿;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维修费用谁承担 房屋维修费用属于房屋原因或改动房屋结构的由房东承担,房东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租客承担,租客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 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谁签 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选择由分公司或总公司签。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