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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只有居住权而被拆迁,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居住权人在房屋拆迁中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但补偿范围有限。居住权仅限于生活居住目的的房屋使用,而房屋租赁权更广泛,包括生活居住和生产经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被征收人的补偿内容,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居住权人无权获得房屋价值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政策性奖励金。
    法律分析
    一、如果居住权的房屋被拆迁,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居住权的权利范围仅限于以生活居住为目的对房屋的占用、使用;而房屋租赁权的权利内容则更为广泛,只要租赁双方达成协议,房屋租赁既可以用于生活居住,也可以用于生产经营。是否有偿则有所不同。居住权的设立原则上是无偿的,而房屋租赁权的取得通常需要支付租金。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四、居住权人补偿权益的实现方式
    1、居住权人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
    2、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明显是给予因受征收影响需要搬迁和临时过渡安置的人员的。而在被征收房屋设立居住权的情形下,这部分损失显然会发生在居住权人而非所有权人头上。
    3、居住权人无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前所述,居住权解决的是权利人的居住生活需求,不包括“收益”权能。住宅房屋依法也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故原则上难以产生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政策性奖励金。拆迁中的奖励金主要是奖励被征收人配合签约腾房或者自愿选择某一特定补偿方式的。而在这些方面居住权人的态度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故此,奖励金的一部分应当属于居住权人。
    结语
    居住权和房屋租赁权在权利范围和赔偿方式上存在差异。居住权人在房屋被拆迁时有权获得相应赔偿,但不能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然而,居住权人有权获得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政策性奖励金。在拆迁过程中,居住权人的态度对奖励金的获取起到重要作用。因此,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来确保居住权人的补偿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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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2: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