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怎样确权 |
释义 |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第一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第一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怎样发证 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发证的办法为: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4、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5、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宅基地确权院子怎样计算面积 根据法律规定,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一般院子的面积与房屋的确权并不是一种所有权关系,只要院子的面积超不过建筑的面积,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以测量的面积为准。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子女继承问题是怎样的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2房屋坐落变更的;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到怎么办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如果土地管理部门不理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宅基地果不确权,对于今后自身的利益来说影响是很直接的,因为宅基地确权后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是你今后享受宅基地一切权益的唯一凭证,没有这个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就无处说理。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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