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六稳六保”之间不是孤立的,两者是彼此联系的。 “六稳”是大局,“六保”是前提,当前形势下,只有全面落实好“六保”,才能实现“六稳”,也才能稳住中国经济这个大局,实现稳中求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现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提出如下意见: 1.依法惩治妨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相关犯罪; 2.依法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纠纷; 3.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5.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6.依法维护有利于对外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7.努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 8.积极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9.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 10.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 11.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