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葬费子女一方不签字是否有效 |
释义 | 需要所有子女进行签字,如果子女中有一人不同意,社保局就不发放。因为如果当时不都签字,可能会引发后面的诉讼。所以在付丧葬费的时候会要求所有子女进行签字。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 一、残疾人死后有丧葬费么? 只有丧葬费。职工和退休职工身份的残疾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与普通职工同样享有死亡待遇;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残疾人,依法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不是职工和退休职工,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是否有丧葬费,国家无规定,地方政府是否有规定。 二、工伤死亡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企业的赔偿标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与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三、非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非工伤死亡企业员工的家属的赔偿包括了丧葬费、一次性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三个方面。 1、丧葬费 丧葬费的标准是按照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个月来发放的。 2、一次性救济金 如果非因工伤死亡的人的需要养育的直系亲属是一个人,就以这个人工资的6个月来发放;如果需要养育的是两个人,就以这个人工资的9个月来发放;如果需要养育的是三个人或者三个月以上,就以这个人工资的12个月来发放。 3、给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 如果企业的职工或者是离退休人员因为生病或者是非因工而死亡,只要是这个人供养的直系亲属,又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他们每人每月都可以享受一定的补助,这个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了5种,分别是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此外,在建国前已经参加了革命工作的职工。他的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面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还会再提高20%。还有如果职工遗属是孤寡这种情况,还要在上面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如果既在建国前参加了革命工作,又是孤寡,这种情况的补助标准就会在上面的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3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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