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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合同和收据丢了怎么办
释义
    租房合同和收据丢失需及时补办,可联系对方补签或复印,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中介公司可直接复印。租房合同要注意合法性、房屋描述、租金及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续租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等。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续租不需重新签订,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法律分析
    一、租房合同和收据丢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和收据丢了的解决办法是及时补办。当事人可以及时联系对方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者复印,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邀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和收据丢了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房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
    租房合同要防套路需注意的事项有:
    1.出租方出租的合法性;
    2.承租房屋的定义和描述是否准确及房屋的交付状态;
    3.租金相关费用所包涵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
    4.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5.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6.房屋续租、扩租、转租或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及条件;
    7.对不可抗力与合同终止的约定;
    8.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三、租房合同需要每年重新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并不一定每年都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续租又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结语
    根据我对租房合同和收据丢失的解决办法以及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的了解,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当租房合同和收据丢失时,应及时补办;租房合同需注意出租方合法性、房屋交付状态、租金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租而不一定重新签订合同,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同时,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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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7: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