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肇事 后找人顶包属于逃逸。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 法规 发生 交通事故 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不仅限于“逃离现场”的行为。“顶包”的目的在于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并在事故出现后存在逃避法律追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