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及例外 |
释义 |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及法律规定 1、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 租赁合同有效; 出租人已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占有中; 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抵押的实现、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 2、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果 新的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维持不变(租金、期限),自动将出租人变更为新的所有权人。 这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属于债权债务的法定移转。 3、租赁物 动产(汽车)租赁合同与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4、租赁合同的类型 以下两类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出租人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的;出租人虽非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但出租人享有订立该租赁合同的权利的。 二、买卖不破租赁抵押、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1、租赁物被没收、征收的。 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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