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方为什么只冻结一张卡 |
释义 | 法律分析:警方只冻洁一张卡,说明警方认为这张卡是关键证据。但是如果警方认为有必要,就会冻结名下其他的银行卡。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审查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可随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度。常见的冻结分两种情况: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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