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是否必须与出资比例一致 |
释义 | 可以不一致。股东会的内部治理绝大多数内容均可由股东自行决定。股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充分体现各自的利益诉求。公司通过增设股东会职权、设计合理的表决权制度(例如特别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可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甚至否决,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一、一票否决权是多少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无法直接通过公司章程在董事会层面保留一票否决权设置,需要考虑其他的替代措施。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法律治理的机制有哪些 (一)公司法律治理关系的均衡机制: 公司治理的均衡机制主要包括九大关系及其均衡:股东会内部股东关系的均衡,股东会与董事会关系的均衡,股东会与监事会关系的均衡,董事会与监事会关系的均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关系的均衡,公司财务控制权分配的均衡,关联公司关系的均衡,公司与债权人关系的均衡,公司与社会关系的均衡,实现公司治理均衡的宪章基础是公司章程。责任主体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责任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二)公司治理结构机制: 公司治理结构,或称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系统、公司治理机制,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现代企业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正是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机制,它涉及到激励与约束等多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治理结构是处理企业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种制度。 三、如何提起股东解散公司诉讼呢 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以其他理由起诉解散公司的,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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