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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后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需要缴纳
释义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如果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没有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就只收取案件的受理费,所以,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不可能让被告交费的。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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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9: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