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无户属于随迁子女嘛 |
释义 | 在本地有房子不是本地户口是属于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 (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对于仅有房子无当地户口的,可以认定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当地具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且缴纳各类保险的家长属于该地常住人口,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可以按照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参加升学考试。 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1、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国家规定: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3、由于现在我们国家人员流动性极强,一些大城市,全国各地的人都在此工作,为了让子女上学的时候也能在自己身边,家长都在想办法把孩子留在自己的工作地上学。 4、国家也出台了很多这方面的政策,理论上是允许随迁子女异地入学、学习的,甚至也开始了异地中考、异地高考。二、购房入户算随迁子女吗 购房入户算随迁子女吗?一般来说,以购房入户的*迁入,包含子女等直属亲戚是可以随迁的。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有: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房产证或银行按揭购房凭证、购房*、购房合同书; (3)自建住宅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有关证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关系); (6)成年人提供迁出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经现居住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 随迁子女和本地户籍有什么区别 随迁子女和本地户籍有什么区别?随迁子女一般指的就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地户籍,一般是指本市范围内的户口,而不是本省范围内的户口。随迁子女和本地户籍主要在于户口所在地不同、优势不同,以下是详细内容介绍。 1、户口所在地不同 随迁子女的户籍一般都是登记在外省或本省外县(区)的乡村,只是人跟随务工父母到了另外的城区、镇区,即人和户籍没在一块;本地户籍则是指人和户口都在本地。 2、本地户籍更有优势 对于本地户籍来说,一般在买房、买车、学生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有资源享受优势。 不过,随迁子女则没有以上优势,在面对以上问题时往往需要费更大的功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