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居民结婚,结婚证办理不分城镇与农村户口,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一、结婚以后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本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