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后劳动者超过60日未领取失业金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