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没收保证金时可以向哪些人告知
释义
    在没收保证金时,公安机关应该制作决定书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但是,也有一种情况是被取保候审人在逃或者具有其他情形不能到场,公安机关就需要向其他人进行告知。
    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时被取保候审人不在场时可以向以下5种人告知:
    1、成年家属;
    同住的成年家属可以告知。
    2、法定代理人;
    被取保候审人的法定代理人。
    3、辩护人;
    被取保候审人的辩护人。
    4、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
    被取保候审人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
    5、单位、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
    被取保候审人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对被取保候审人来说,是一种较为严重的经济惩罚,公安机关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告知的有关规定,是让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这一行为能够运行在公开透明的状态下,这同样也是一种对尚未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4: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