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没收保证金时,公安机关应该制作决定书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但是,也有一种情况是被取保候审人在逃或者具有其他情形不能到场,公安机关就需要向其他人进行告知。 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时被取保候审人不在场时可以向以下5种人告知: 1、成年家属; 同住的成年家属可以告知。 2、法定代理人; 被取保候审人的法定代理人。 3、辩护人; 被取保候审人的辩护人。 4、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 被取保候审人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 5、单位、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 被取保候审人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对被取保候审人来说,是一种较为严重的经济惩罚,公安机关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告知的有关规定,是让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这一行为能够运行在公开透明的状态下,这同样也是一种对尚未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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