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虚假出资的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对虚假出资的股权转让的规定: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信息;2、转让股权的份额;3、转让股权的价格;4、转让股权的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5、公司内部其他股东对于该转让行为的决议及意见等。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收购中要避免的行为具体有什么 股权收购中要避免以下行为: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如何处理抽逃出资的股东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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