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退股有哪些种方式 |
释义 | 股东退股的方式如下: 1、向其他股东转让所有股权; 2、请求公司收购股权。 一、法院可否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权 强制执行股权的方式: 1、强制股东抽回出资来抵偿债务; 2、取消公司设立或解散公司,以收回股东出资用来偿债; 3、执行股东股权的收益来偿债; 4、强制股东转让出自来偿债。 强制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用于偿还债务。有限公司股东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转让其股权时,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时并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不同意放弃股权如何处理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并不想放弃自己的股权的话,这种情况是可以的,如果说有人逼迫自己退股的话,那么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三、非上市公司可不可以实行股权激励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股权激励份额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股权激励的员工实际享有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 非上市公司收购股权转让方法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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