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日期履行处罚决定的义务;另一种是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和分期而超过法律规定的履行时间。在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阶段,就需要针对当事人申请延期和分期情形下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