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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娘家陪送的钱在婚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哪条法律?谢谢
释义
    娘家陪送的钱在婚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哪条法律?谢谢
    娘家陪嫁的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我国很多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父母给予女方陪嫁过来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该财产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给女儿的财产,而并非是对(女儿)夫妻的共同赠与。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依照民间风俗习惯解释,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也被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综上所述,娘家陪嫁的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对此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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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