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复议申请应予受理,需满足以下条件: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具体复议请求和理由;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复议机构职责范围内;无其他复议或诉讼。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与受理要求 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与受理要求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提出复议申请,并满足相应的受理要求。首先,申请人应当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时限将复议申请提交给行政复议机关,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据。行政复议机关将在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条件,行政复议机关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听取申请人和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并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行政复议机关将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与受理要求的规定,旨在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公正和有效进行。 结语 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要求严格,必须满足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利害关系、具体请求和理由、法定申请期限、复议范围、职责范围等条件。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限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行政复议机关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符合条件后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审理。该程序旨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公正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