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免除处罚和不用处罚的差别
释义
    免除处罚和不用处罚的差别
    第一、免于刑事处罚是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除处罚是被告人具有一定的量刑情节,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立功等,人民法院判决免除处罚。
    第二、二者在适用法律上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注意:此处是“犯罪情节轻微”,而不是“显著轻微”),即对虽然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只要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法定要求,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免除处罚则常见情形有如下规定: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30 11: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