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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结婚证时所需文件有哪些?
释义
    身份证复印件不能用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分析
    一、关于身份证复印件是否能领结婚证的问题
    身份证复印件不能用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即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果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拓展延伸
    男女双方领结婚证能看出重婚吗
    领结婚证时是看不出重婚的,因为各地婚姻登记机构的系统不是互相开放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结语
    身份证复印件不能用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程序是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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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