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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需要签字,还需要什么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需要的证据: 1、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 2、 夫妻感情破裂 的证据;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双方财产证据材料,如房产证等;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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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