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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欠债需要还总公司的账吗
释义
    分公司欠债总公司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的资格,所以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只有负责人。
    二、成立分公司需要出资吗?
    成立分公司不需要出资。
    一、成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所以不需要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出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管理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三、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怎样区分分公司和总公司
    一、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公司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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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4: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