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填写户口情况说明? |
释义 | 户籍状况可以分为学生户口、常住集体户口、常住家庭户口。常住集体户口毕业后户口托管在省高校就业中心、市人才、省人才的户口均为市常住居民户口,此类户口可以享有市的相关政策,不可以上子女及配偶户口,部分派出所不接受此类户口异动。常住家庭户口此类户口就是常看到的户口,有红色户口本,可以上配偶及子女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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