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办理身份证到什么地方 |
释义 |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去哪办 到居住地的公安局办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哪些情形不能在异地办理身份证 1、首次申领的;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号码、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准则》 三、异地办理身份证指纹不匹配怎么样办? 有以下四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异地不予受理。 四、什么情况无法异地办理身份证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以上就是异地在成都办理身份证,首先必须明确在异地是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只能办理身份证,所以如果当身份证发生遗失或者正在更新办理的时候,此时又需要办理一些证件或者乘机手续等情况的时候。要急着用身份证的话,丢失之后必须马上重新补办,如果是更新身份证的话只能提前更新身份证,这样就不会没有身份证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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