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放弃,那方已经写明协议并且公证之后,那么这和他的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六)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