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于棚户区改造房属于安置房的一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这类房产在五年内不能买卖。期满,业主缴纳相关税费后,可申请办理房产证,拿证后的房产和普通住房没有差别,可正常买卖交易。棚户区改造房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房价,算是福利性住房的一类,因此在买卖交易中,很少人会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去购买这类房产,所存在风险实在太大,容易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 一、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 1、建立规划管理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控规调整按简易程序办理,调整论证与规划方案审查同步进行。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争取实现项目总体收支平衡。 2、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调整绿地,挖掘道路,拆除公厕、垃圾站,迁移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杆线的,免收补偿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划要求重建或恢复。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没有重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 3、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内配套的经营性设施,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建设,其小区外大配套管网分别由邮政、电业、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同步建设。小区内用电 、用气、用水容量的增容费只收缴新增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能重复提留水电分离改造费用。 4、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二、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有哪些?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社会公平、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 3、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4、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 5、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三、哪些房子不能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违章建筑的房屋。 3)所有权为共有,未取得其他所有人同意而转让的房屋。 4)鉴定为危楼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同意而出售的房屋。 8)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9)已经出租给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 10)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11)存在超标未经处理的房改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