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包括哪些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包括的范围有由工伤基金保险支付的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辅助器具费用等;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一、成都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在成都市范围内,十级工伤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如下:1、工伤医疗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公司承担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企业承担。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出差标准的70%。3、住院期间护理费:首先需要确定需要护理次,标准按当地同等护理级别的护工工资确定。4、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残疾辅助器具。5、出院后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确定在出院后需要专人护理。6、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单位负担)。7、营养费: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这项,可以根据医院的证明适当要求。8、停工留薪期待遇:原福利待遇不变,计算到伤残鉴定之日。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10、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五险一金工伤怎样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伤残津贴; 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5.工伤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工伤致瘫痪赔偿标准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鉴定为一至二级伤残,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7个月(一级伤残)或者25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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