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世,但户口本还没被注销,怎么才能知道户口有没被销户? |
释义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三局的规定,公民去世后必须进行户口销户处理。死亡证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医疗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公安或司法部门等出具。如果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公安机关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告知相关人员办理注销手续,若仍不办理,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注销户口。对于滥用去世人员的福利金和补贴的行为,一旦查出,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人去世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必须进行销户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3、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很多人贪图去世人员的退休金、保险金或低保补贴和军烈属补贴而在老人死亡后不注销户口,这种行为一旦查出,除收缴已领款项,还将按诈骗公私财物罪问责。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人去世后必须进行户口销户处理。公民自然死亡的情况下,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或社区、村(居)委会持相关证明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对于故意不注销户口以获取退休金、保险金或低保补贴等行为,一旦查实,将追究诈骗公私财物罪的责任,并收缴已领款项。合法合规地处理户口事务,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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