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深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律师执业变更申请表》 2.与接收律师机构(含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公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 3.申请兼职变更为专职,提交申请人符合要求的书面承诺。 4.拟执业律师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二、深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办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三、深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深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律师执业变更: 1、申请跨市转所的; 2、设立新所的; 3、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4、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的; 5、其他确需变更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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