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突然变更车道一般都是事故主要成因,可以认定为全责。追尾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从描述来来看,前车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原因是后车跟车太近,属于后车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