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怎样分割财产 |
释义 | 离婚分割财产,若是存款可以双方约定分割的比例,若是汽车与房产,可以约定由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共同债务也应当约定各自应当偿还的份额,但是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的规定为:夫妻如果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进行分割;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对于夫妻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负责偿还,配偶没有偿还的责任。 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那么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起诉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配 起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债务纠纷分配方式如下: 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没有结婚证财产如何分割 没有结婚证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写成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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