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的时间效力包括刑法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生效前行为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刑法生效时间有两种方式: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和公布后经过一定期限再生效;刑法失效时间有两种方式:立法机关明确宣布失效和自然失效。 对于生效前的行为,原则上适用旧法,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时,适用新法。 民法的作用如下: 1、民法可以为现代化市场经济提供一般规则和市场活动的行为规范,是市场参与者在这些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各显神通,开拓进取,创造最佳业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民法可以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人权是人按其本质属性享有和应当享有的权利。民法实质上是权利法。它首先给人的人格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以规定和保护,为其他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保护提供基础; 3、民法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法体现着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它调节着各种利益,保护人们合法地谋求自己的利益,不允许侵害社会和他人的弱肉强食,谋取非法利益; 4、民法可以促进民主政治。民法是私法。它要求私法与公法、民事生活和政治生活区分开来。私法自治原则不仅有利于抑制行政专横和行政过度干预,而且有利于经济基础的发展。这必将从客观上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综上所述,刑法的时间效力对于犯罪行为的惩处和社会秩序的维护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保证刑法的适时性、可操作性和切实执行,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五十二条 【施行日期】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列于本法附件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列于本法附件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补充规定和决定予以保留。其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本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适用本法规定。 ①刑法、历次刑法修正案、涉及修改刑法的决定的施行日期,分别依据各法律所规定的施行日期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