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由于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踩香蕉皮摔伤的,则由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承担责任。 如果不是在这些场所摔倒的,则由扔香蕉皮的人承担责任。 一、酒店客人洗澡摔伤怎么定责任 酒店客人洗澡摔伤如果是由于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酒店地板遇水湿滑易致人摔倒等原因造成的,则由酒店承担对客人的赔偿责任; 如果酒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了,客人由于自己的原因不小心摔倒的,则责任由客人自己承担。 二、患者在医院摔伤谁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患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患者在院内摔伤,医院未尽到风险提示或抢救等义务,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牌,未及时救治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有没有责任 在商场内滑倒摔伤的,商场不一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商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商场就不需要赔偿;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就需要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消费者摔倒受伤的,则商场仅承担补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