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遗产分配无遗嘱依据时如何进行?
释义
    没有遗嘱时,遗产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法定继承人一般应均等继承,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如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照顾,或尽了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多分。《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顺序继承,子女优先于兄弟姐妹继承。丧偶儿媳或女婿尽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需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定处理,如无一致意见可诉诸法院。
    法律分析
    一、没有遗嘱怎样分配遗产?
    没有遗嘱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遗嘱继承,再次法定继承。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遗产继承的具体事项,是需要根据是否存在遗嘱来进行认定的,有遗嘱的必须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分配处理,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上述规定来进行处理,同一顺位继承人就遗产的处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办理。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没有遗嘱时,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分配。遗产分配一般应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例如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给予照顾。《民法典》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对于遗产继承的具体事项,若各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诉诸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5 9: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