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如下: 1、确定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 2、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3、缴纳鉴定费用; 4、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到机构进行鉴定; 5、领取鉴定报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