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调查交通事故原因需要进行鉴定为例,流程如下:1、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交管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确定检鉴定完成的期限;3、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