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但是当仲裁结果出来后,也需要注意相关的规定。法律并未规定劳动仲裁结束的具体流程,但是需要双方依据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履行所述的义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六条:仲裁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庭名称;仲裁员姓名;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仲裁裁决;仲裁庭签名、盖章、日期。仲裁裁决书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五条:裁决书应当载明:调解或者仲裁庭的名称;裁决的日期;当事人的姓名、地址;争议的事实和理由;裁决的结果、许可或者支持的请求或者反请求、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关系的原因;裁决的生效程序、期间、上诉递交的适用;签署人员的名字。 以上依据显示,当双方选择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后,裁决书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信息,并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执行所述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