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过户好的营运证 |
释义 | 车辆营运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营运证手续所需的证件,如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行驶证、行驶证(资格证)、检验证明等,均须复印到行政大厅打“证”,三个工作日后领取“证”。 第二步:申领营业执照、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行驶证、登记证(大绿本)、交强险保单、2张一寸照片,3个工作日内领证。 第三步:领取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第四步:将填好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交回行政大厅。 第五步:5个工作日之后,带着照片单去公路运输管理站取证。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 营运许可证办理先到交通管理处办理牌照,然后带着牌照等相关证件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结后,可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再持营业照片和税务登记证到道路运输管理处办理经营许可证。 办理车辆营运证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xx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登记表—货车数据》; 2、《机动车营运证过户申请表》; 3、《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 4、《机动车登记证》1至4页复印件; 5、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口须复印暂住证 ); 6、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外地户口须复印暂住证且复印到一张纸上); 7、购车交易税发票复印件(带原件审查); 8、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9、《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带原件审查); 10、原《道路运输证》; 1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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