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
释义 | 一、汽车追尾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汽车追尾责任的划分标准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停车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追尾的,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造成汽车追尾误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汽车追尾误工费的赔偿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按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则根据医院的证明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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