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场所可以作为律师会见地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访见被羁押的指导意见》规定,律师会见被羁押人员的场所应符合安全、保密、便利等要求。具体会见场所应为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容遣送所、劳动教养所等场所的会见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会见被委托人或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并在机关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2.《关于加强律师访见被羁押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律师会见被羁押人员的场所应符合安全、保密、便利等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羁押的人有权接见律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有会见室,方便被羁押人员与家属、律师会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拘留所应当配有会见室,方便被拘留人员与家属、律师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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