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发现或接到举报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对立案的案件,组织调查取证(必要时,依法进行检查3、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对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6、制作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采取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监督实施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十三)项其他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为。 第三十条 对有前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物价检查机构应当根据情节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通报批评;(二)责令将非法所得退还购买者或者用户;(三)不能退还的非法所得由物价检查机构予以没收;(四)罚款;(五)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六)对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处以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