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多,被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其他情形按以下规定赔偿: 1、被无过失性辞退的,如果是刚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一年未满6个月,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年满6个月,未满两年的,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被违法辞退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