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种抢栽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府征收土地时可以采取抢栽、抢种、抢建的方式,即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规定的征迁范围内尽快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以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政府将不予补偿在拟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林果苗木和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府征收土地时,可以采取抢栽、抢种、抢建的方式,即在政府拟征收土地的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规定的征迁范围内尽快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以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对于在拟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林果苗木和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政府将不予补偿。 拓展延伸 法律咨询:农作物、林果苗木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规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作物、林果苗木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承包法: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或者转包土地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发包或者转包方应当根据其对地上附着物的利用情况合理确定。 2.森林法:根据《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取得有关土地、森林等资源的使用权。在取得土地、森林等资源使用权的过程中,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当根据其对地上附着物的利用情况合理确定。 3.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时,应当依照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并依法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金。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其对地上附着物的利用情况合理确定。 4.森林法:根据《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取得有关土地、森林等资源的使用权。在取得土地、森林等资源使用权的过程中,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当根据其对地上附着物的利用情况合理确定。 综上所述,农作物、林果苗木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规定主要体现在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具体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利用情况合理确定,并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结语 政府征收土地时,可以采取抢栽、抢种、抢建的方式,即在政府拟征收土地的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规定的征迁范围内尽快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以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对于在拟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林果苗木和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政府将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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