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出售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要看情况。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有效,需自愿并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生效,否则无效。 法律分析 一、婚前的房子婚后卖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房子婚后卖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如下: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满足双方自愿并且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语 根据我对婚前房产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解释,婚前的房屋婚后卖出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各种因素来判断。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考虑婚姻期间的收入和财产增值等因素。至于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的问题,只有在双方自愿并办理了合法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不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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